各施工企业:


  近日普降暴雨,市气象台发出了黄色预警,我市进入了IV级汛情响应,请各企业及在建工地项目部立即行动起来,按照《关于做好建筑工地防汛工作的通知》(温建工[2010]41号)精神,确保建筑施工汛期安全。



温岭市建工局        
二O一O年七月二十六日    
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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