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温岭市建筑业从业人员2010年
安全教育补考的通知
各建筑施工、监理企业、市政园林:
根据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台建规〔2009〕457号文件规定,在2010年7月1日前完成“A”、“C”类和监理工程师(省通)安全教育考核工作的要求。因企业对原参加考试成绩不合格和漏报人员再组织一次补考请求,现把补考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加补考人员请各企业于6月17日前报局文印室
二、考试地点:建工局六楼会议室
三、考试时间:6月18日下午3:00
四、联系电话:86221063
附:考试不合格人员名单
温岭市建筑工程管理局
二O一O年六月十二日